1、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,建立、健全学院人事管理制度与人事分配制度。
2、人员编制管理和人员的聘任管理
3、负责教职工考核、鉴定、考勤、评先、奖惩、退休工作以及人事调查、统计、报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人才的引进、录(聘)用、人事调配和流动工作,合理配置人力资源,做好待聘人员管理、分流与安置工作。
5、人事档案管理。
6、负责人事代理工作、临时用工聘用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工资、津贴、福利、补助的核算、审核与报批。社会保险的核算与报批。
8、负责有害补助、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管理工作
9、负责教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工作,特别是教师的发展工作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推荐工作;
10、负责教职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推荐、评审、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,组织工人参加省市技术等级考试以及工勤岗位聘任工作;
11、根据学院学科、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,负责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事工作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12、负责骨干教师及各级人才的选拔、推荐和管理工作。